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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鱼塘钓鱼鱼竿触高压电线受伤状告鱼塘老板

供电部门上午才上门找鱼塘老板做安全宣传,下午鱼塘就出了触电伤人案(本报去年10月25日1版曾作报道)。伤者将鱼塘老板及东西湖水产养殖场及供电部门等多方告上法庭,昨天,东西湖区法院将军街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男子鱼塘钓鱼鱼竿触高压电线受伤状告鱼塘老板

伤者索赔16万

原告吴某的代理律师向法庭提出了诉讼请求,索赔医疗费16万余元。原告诉称,去年10月24日,他和同事一起经过姑李路该鱼塘,看到塘边有数人正在钓鱼,就下车询问。当时鱼塘承包者董某说,在这里钓鱼8元钱一斤,并可提供点餐。吴某等人就点了餐,并在这里开始钓鱼。

下午1时半左右,吴某起身离开鱼塘,起鱼竿时被塘上的高压线击倒。经医院抢救,吴某全身4成面积3度烧伤,已花去医药费20万余元。

其实,在事故发生前,本报记者曾随同武汉供电部门一起到事发鱼塘,宣传高压线下切莫钓鱼,但引来鱼塘老板不满,并被下了“逐客令”。原告方认为,供电部门的高压线高度不符合标准,鱼塘老板明知有安全隐患仍然经营,也存在过错。

两被告各有说法

庭审中,被告鱼塘方也派出两名证人出庭,其中一名证人称,伤者的鱼竿和他们鱼塘的比要长一些,有近10米左右。被告鱼塘称,原告受伤后果与被告之间无因果关系。供电部门表示,高压线的高度符合国家安全规定,而且,事发当天还在做安全宣讲工作,发生这样的事令人痛心。

在各方提交完证据后,主审法官宣布,本周三到现场,由相关鉴定部门勘察高压线高度,等结果出来后,再行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