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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钓渔获受限:单品种不超十条总重5斤,仅一地实施

可能会有钓友说了:前些日子农业部发布的垂钓新规里面没有这一条哇,而且台钓双钩的规定也解除了。可以说农业部新规定出来之后,极大地提高了钓友们的热情与拥戴:不用担心使用双钩钓鱼被罚款,那些捕捞式垂钓的方式也明文禁止了。

野钓渔获受限:单品种不超十条总重5斤,仅一地实施

征求意见稿

但是四川省相关部门于2021年11月23日发布了《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为垂钓指导意见)里面制定了以下条款:

“每名垂钓者每天垂钓期间,留取的钓获物单个品种数量不得超过10尾(只)、重量不得超过2.5千克,超出部分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

野钓渔获受限:单品种不超十条总重5斤,仅一地实施 第2张

规定原文

这一个规定可以说是广大钓友呼唤出来的,因为自从长江禁捕之后,就有很多钓友评论:干嘛要规定这么死,还不方便管理,直接说可以带走多少鱼获或者能带走多少条不就行了?这是事实上的求仁得仁,之前也有过类似于不同品种需要达到某种尺寸和重量要求才能带走的文件。

从这几点综合来看:我们国家对于休闲垂钓(野钓)的管理越来越规范,对于那些不规范垂钓的也是越来越严格,尽可能的让大家吃得到鱼又能享受得到垂钓的乐趣,最重要的是对渔业资源保护有较为正面的影响。

野钓渔获受限:单品种不超十条总重5斤,仅一地实施 第3张

单品种不能超过十条

可能大家还对之前农业部发布的关于休闲垂钓的规定有所印象:规定里面只是说了禁用渔具、禁用钓法,并没有对渔获数量和重量做规定。那么这个规定会不会和农业部发布的规定冲突呢,当然不会!记得农业部的规定里面有一段:当地可以补充条例和禁用渔具。而四川省正处于长江流域重点省份,是可以补充条例的,所以并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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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可以补充条例

五斤鱼,说多也不多说少也不少,毕竟可以吃好几顿了,况且根据蓑笠哥观察:绝大多数的钓鱼人在也钓的时候渔获都是很难达到这个要求的。而且这个数字也特别睿智:捕捞式垂钓的绝对不可能只钓这么一点点的,拿去卖的话又太少了,自己吃还能给亲戚朋友送一点儿。况且还有好多为娱不为鱼钓获即放流的钓友,这个规定执行下来可以预见在接下来的几年鱼儿肯定是越钓越多。

但是这个十条这个规定可能与我们垂钓过程中有点儿出入:白条那么疯狂,十条白条也不够二两。有时候钓一天也就只有白条会过来吃饵其他的鱼钓不到,一顿吃得也够不上啊!蓑笠哥个人认为:

渔获总重规定好就行了,然后对于鱼儿的个体大小再做个要求,这样其实就能杜绝别人钓了去卖,大批量钓鱼危害渔业资源。至于这个条数可以宽泛一点,毕竟野外的白条、罗非、鳑鲏、银鮈、麦穗这些铺天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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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鱼类和小鱼放了就是了

当然了,我们钓起来的小鱼完全可以不要,我们不能选择哪条鱼吃我们的饵料,但是我们可以选择带那几条鱼回去。对于钓获放流没有这方面硬性规定,只不过超出的部分需要放流。有一点可以确认的是:这些小体型的鱼接下来身价肯定会暴涨,从而导致非法捕捞猖獗。

可能会有钓友问了:我要是一天就钓了一条超过五斤的鱼能不能带回家吃呢?不可能把它切一半再带回去吧,其实这样也有解决办法:找一个渔获不好的钓友和他分分,两个人不就有十斤的指标了吗?

野钓渔获受限:单品种不超十条总重5斤,仅一地实施 第6张

单尾超过五斤应该可以带回家

最后有一个重点强调的是:这份文件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如果各位有什么“有利于渔业资源发展”的建议可以现在提上去,可以给渔政打电话、写信、发邮件的方式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