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到江邊就被抓!網友:“無巧不成書”?
執法人員連夜巡查非法捕撈,接到舉報後到達地點,在對非法垂釣詢問的過程中,又有一位釣魚人提着漁具到達江邊,現場被抓,網友:現實版的“無巧不成書”?
根據《江蘇城市頻道零距離》報道:執法人員在五峯山水域、揚州夾江水域巡邏時,接到視頻舉報線索稱:在太平河雨水排水口,看到有人正在夜釣,於是立即趕往現場。
執法人員:“幹什麼的”?
釣魚人:“釣魚的”
執法人員:“釣魚的啊,你別走”
執法人員:“你把東西放好,別亂動”
看到執法人員到來,這位釣魚人立即收拾東西,就要走,隨後被攔下來。在他隨身攜帶的魚護內,發現了一條一斤多重的鯿魚。
執法人員:“你是什麼時候來釣魚的”?
釣魚人:“我剛過來,我喝了酒剛過來”
這時候有位執法人員十分老道地説:“師傅,你這泡的茶都喝了一大半了,你説你才剛到啊”(哈哈,看到這裏我都笑了,不得不佩服這位執法人員犀利的眼神,個個都是精英)
釣魚人:“我就釣釣玩玩”
還在對這位釣魚人詢問中,這時迎面又來一位釣魚人提着大包小包的裝備到達河邊,執法人員把他也攔了下來,原來兩人是朋友相約一起來垂釣,只是這位釣魚人來得晚,剛剛到,這位釣魚人扭頭就打算走
執法人員:“不要跑了,人過來”
執法人員:“以前有沒有來這裏釣過?”
另外一位釣友搖着頭説:“沒有,沒有”
執法人員:“知道在長江釣魚違法嗎?”
另外一位釣友:“沒有地方玩,我就來這裏玩玩”
執法人員現場將鯿魚放生後,將兩名男子帶回了派出所調查。記者從長航公安鎮江分局瞭解到,這兩名非法垂釣人員的漁具已被沒收,並分別被處以200元罰款,警方提醒。
警方提醒:《江蘇省漁業管理條例》的規定,違反規定在相關區域相關時間點垂釣的,將依法沒收漁獲物,並處200元罰款。使用多竿,多鈎錨魚,長線串鈎等器具垂釣或者是銷售漁獲物的,沒收漁獲物,違法所得垂釣器具,並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使用可視化設備或者利用船、艇、筏、浮具等輔助垂釣的,沒收漁獲物,違法所得,垂釣器具,可視化設備,並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長江十年禁漁,早已深入人心,主要為了保護生態環境,以及保護裏面生長的魚類,而長江內,以及長江重要支流內都不允許釣魚,作為釣魚人尤其是江邊附近的釣魚人不可能不知道禁止釣魚,為什麼還要去禁止垂釣的地方釣魚?
作為一個釣魚人,還不如路人,路人看到都知道舉報,而釣魚人卻在江邊釣魚!這兩位釣魚人被罰款和沒收漁具一點也不冤枉。有釣友説:最後一位釣魚人是“竇娥冤”“無巧不成書”。
其實真的是冤枉嗎?或者説是巧合?並非如此,有句話叫:“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禁止釣魚的區域去釣一次又可能漏掉了,不代表每次都發現不了你。釣魚人都知道,釣魚只有一次和無數次,這種户外運動確實上癮的。
如果在一個地方收穫不錯,那麼下次還是會想着這個地方,既然這兩位釣友相約去釣魚,很可能並非第一次,而夜釣更是如此,沒有多少釣魚人會在陌生的水域內,或者陌生的釣點夜釣。
最後:呼籲各位釣魚人,不要在禁止垂釣的區域釣魚,為了環境的改善,為了魚類的可持續發展,才會在有些地方禁止垂釣,所以不要在這些地方釣魚。並且釣魚的時候自己產生的垃圾隨身帶走,來時乾乾淨淨,走的時候安安靜靜,釣獲的魚兒留大放小,環境整潔了,魚兒越來越多,才是人與自然和諧共處,您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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